證據開示
報告與文件
您可向市檢察官辦公室申請與您的案件相關的報告及其他文件。此過程稱爲“證據開示”。
請于庭審或聽證日期前至少45天發送您的申請。這將確保您有足夠時間獲取相關材料。
打印格式
如您需要打印格式,可使用《可打印的證據開示申請表》。
請將填寫完畢的表格發送至檢察官辦公室:
- 郵寄地址:
City of Madison Attorney’s Office
210 Martin Luther King Jr. Blvd., Room 401
Madison, WI 53703 - 電子郵箱:attorney@cityofmadison.com
- 傳真:608-267-8715
費用
複印費用爲每頁0.25美元(彩色複印件每頁0.30美元)。如要求郵寄交付,您還需支付郵資。
費用應在您收到文件時支付。您可通過以下方式付款:
- 在線支付:在線支付費用(英文)
- 電話支付:877-822-8430
- 郵寄支付:
City of Madison Treasury
P.O. Box 20
Madison, WI 53701 - 投遞箱:
210 Martin Luther King Jr. Blvd. - 現場支付:
City of Madison Treasury
210 Martin Luther King Jr. Blvd., Room 101
請將支票收款人寫爲City of Madison Treasury。
警方錄像
如您的案件有相關錄像存在,您可向警察局申請獲取。
請于庭審或聽證日期前至少45天發送申請。請注意,警方僅保留錄像180天。
請務必在申請中注明該申請用于法庭事務,並提供您的傳票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