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開示

報告與文件

您可向市檢察官辦公室申請與您的案件相關的報告及其他文件。此過程稱爲“證據開示”。

請于庭審或聽證日期前至少45天發送您的申請。這將確保您有足夠時間獲取相關材料。

請求進行證據開示

打印格式

如您需要打印格式,可使用《可打印的證據開示申請表》

請將填寫完畢的表格發送至檢察官辦公室:

  • 郵寄地址
    City of Madison Attorney’s Office
    210 Martin Luther King Jr. Blvd., Room 401
    Madison, WI 53703
  • 電子郵箱attorney@cityofmadison.com
  • 傳真:608-267-8715

費用

複印費用爲每頁0.25美元(彩色複印件每頁0.30美元)。如要求郵寄交付,您還需支付郵資。

費用應在您收到文件時支付。您可通過以下方式付款:

  • 在線支付:在線支付費用(英文)
  • 電話支付:877-822-8430
  • 郵寄支付:
    City of Madison Treasury
    P.O. Box 20
    Madison, WI 53701
  • 投遞箱:
    210 Martin Luther King Jr. Blvd.
  • 現場支付:
    City of Madison Treasury
    210 Martin Luther King Jr. Blvd., Room 101

請將支票收款人寫爲City of Madison Treasury。


警方錄像

如您的案件有相關錄像存在,您可向警察局申請獲取。

請于庭審或聽證日期前至少45天發送申請。請注意,警方僅保留錄像180天。

請務必在申請中注明該申請用于法庭事務,並提供您的傳票號碼。

申請警方錄像(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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