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雞許可證

一群正在吃飼料的雞

您必須在養雞後 30 天內申請養雞許可證。許可證必須在每年 1 月 1 日前續期。許可證年 度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要申請養雞許可證,請完成以下步驟:

  1. 完成所有必要的通知

    不同類型的房產,其通知要求也有所不同:

    • 自住獨棟住宅:無需通知
      • 有租客的獨棟住宅:通知業主和所有住戶
      • 兩戶、三戶或四戶住宅:通知業主和所有住戶
      • 博物館、學校或日托中心:通知業主或經營者。

    注:進行年度許可證續期無需通知他人。

    打印通知单(英文)

  2. 向威斯康星州農業、貿易與消費者保護部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Trade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DATCP) 註冊

    填寫免費的威斯康星州 Livestock Premises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畜禽養殖場所申請 表)(英文)。註冊成功後,您將收到一個註冊號碼。您可以線上填寫表格,也可以列印表格後填妥並傳真至 608-224-5034。

    在线填写表格(英文)

    打印表格(英文)

  3. 填寫麥迪遜市養雞許可證申請表

    打印申请表(英文)

    線上申請:

    麥迪遜市 Licenses & Permits(許可證與執照)門戶網站(英文)上登錄您的帳戶,填寫此申請表。如果您沒有帳戶,可以註冊一個(英文)

    通過電子郵件啟動帳戶並登錄後,轉到 “Licenses/Registrations(許可證/註冊)"選項卡,然後點擊 “Apply for a License/Registration(申請許可證/註冊)"。選擇 “Chicken Owner Registration(養雞戶登記)",然後繼續完成申請。

    郵寄申請:

    將填妥的打印申請表、畜禽養殖場所登記表副本以及 10 美元郵寄至市財政局:

    City of Madison Treasury
    P.O. Box 2999
    Madison, WI 53701

    當面申請:

    將填妥的打印申請表和註冊費交至市財政局:

    City-County Building
    210 Martin Luther King Jr. Blvd., Room 101
    Madison, WI 53703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 至下午 4:30

養雞條例

  • 業主、經營者或租戶必須取得許可證。
  • 禁止飼養公雞。
  • 禁止現場宰殺雞隻。
  • 如果申請人不是該房產的業主或經營者,則必須將其打算在該房產飼養雞隻的情況通知業主或經營者以及該房產的所有居民。
  • 在最多有四 (4) 個住宅單元的地塊上,允許飼養最多八(8) 只雞,作為附屬用途。
  • 博物館、學校或日托中心可以飼養最多八 (8) 只雞,作為附屬用途。
  • 應為雞隻準備有頂棚的圈舍,並且必須始終將其圈養在有頂棚的圈舍或圍欄內。
  • 圈舍應與相鄰地塊上的任何住宅建築距離至少二十五 (25) 英尺。
  • 請注意:如果申請人在六個月內累計違反任何相關養雞條例三次或以上,分區管理員可以吊銷其養雞許可證。

對於申請有疑問?

麥迪遜市財政局(英文)負責處理申請和許可證事宜。

電話:608-266-4771傳真:608-266-4128

電子郵件:treasurer@cityofmadis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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